2004年12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一版:组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青年闹房太出格 猥亵伴娘进牢房
东方

  参加朋友婚礼,本是喜事一桩,吴某、赵某等人却因闹洞房过了头,把自己弄进了班房。20日,记者从漯河市源汇区法院获悉,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,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徒刑5年,另外9名被告人被不同程度判刑。
  今年5月30日,吴某、赵某等人去参加李某的婚礼。中午12时,吴某和赵某等人将伴娘潘某推入新房后把门反锁。10人中的郭某等8人在潘某的身上乱抓一气。其间,赵某将潘某的上衣掀起,使潘某裸露上身,后郭某又将潘某的裙子和内裤扒下,导致潘某下身赤裸。吴某还朝潘某的面部打了一拳,腹部跺了一脚。后经法医鉴定,潘某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。
  脱身后,潘某随即向警方报了案。第二天,吴某等10人因强制猥亵妇女被警方刑事拘留。(东方)